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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促会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助力汕企纾解疫情之困
发布时间:2022-05-16 发布部门:中国贸促会汕头市分会 来源:

近日,汕头市贸促会为我市一家食品企业办理了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助力企业最大程度减轻因疫情影响造成不能履约或延期履约的责任,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降低生产经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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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响,该企业原材料苏州供货商因受当地疫情管控影响,无法生产或无法跨省运输导致无法按预计时间为其提供原材料,从而影响该企业后续产品生产,导致出口合同履约困难,该批货物涉及合同金额达60万美元。经与外国客户协商,该企业需提供相关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后方可申请延期交货。我会接到申请后迅速部署,与企业密切沟通,积极协助、指导企业准备法律依据和佐证材料,在非工作日第一时间为企业出具了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为企业挽回了受疫情影响造成的损失。

本轮新冠肺炎疫情出现反复,呈现出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疫情防控形势依然非常严峻。针对进出口企业因疫情受到的各方面影响,我会将持续了解企业困难和需求,努力维护我市企业合法权益,切实帮助企业减少因疫情影响受到的损失。

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属于商事证明领域中的事实性证明行为,是指由中国贸促会及其授权的各地分、支会应申请人的申请,对不可抗力有关事实进行证明,出具后可作为当事人主张部分或全部免除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和迟延履行合同责任的重要证明文书。目前,疫情相关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已得到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政府、海关、商会和企业的认可,在域外具有较强的执行力。

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

1.企业所在地政府、机构出具的证明/公告;

2.海陆空相关延运、延飞、取消等通知/证明;

3.出口货物买卖合同、货物订舱协议、货运代理协议、报关单等;

4.因实际情况可能提供的其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