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港迎接“一带一路”关键节点战略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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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15-04-09 发布部门:展览与会务部 来源:展览与会务部

1、根据政府的对外政策和外经贸政策,开展与外国及港、澳、台地区工商界、商协会和其他经贸团体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络工作;邀请和接待外国及港、澳、台地区工商界人士和代表团来访;组织我市经贸、技术合作等团组赴外国及港、澳、台地区访问、考察;开展与对口组织的经贸、技术交流合作;负责与外国及港、澳、台对口组织在我市设立的代表机构的联络工作。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市政府的授权,负责我市赴外国及港、澳、台地区举办经贸展览会和参加国际展(博)览会的归口协调及相关的管理工作;安排、接待外国及港、澳、台地区来汕举办经贸及技术展览会,主办国际综合性及专业性展览会、展销会,协调市内有关单位接待海外来汕举办的经贸展览会。

3、代理经贸仲裁案件,调解经贸纠纷,提供有关国际经贸、技术合作等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签发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及有关国际商事证明书;代办领事认证、不可抗力证明书、ATA单证册、商标和专利申报。

4、开展国内外经济调查研究和经贸信息的搜集、整理、传递和公布工作,为有关企业和机构提供经济技术合作、贸易信息和咨询服务、编辑出版有关刊物,为来汕投资外商提供服务。

5、指导、协调各区县支会(商会)的工作;负责对支会(商会)及会员的服务和业务培训工作。

6、承办市政府和中国贸促会交办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