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证明
国际商事证明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据中国法律、有关规定和国际贸易惯例,对与国际商事活动相关的文书、单证和事实进行证明的活动。适用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技术贸易、国际承包工程、知识产权、涉外商事诉讼、投资、海事等领域。
国际商事证明的证明范围
合同及合同相关的文书
如:要约、售货确认书、合同、委托书、代理书、公司声明等;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主体资格或主体资格变更文书
如: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和公司简介等;
政府机构、部门颁发的证书及出具的证明
如: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批准证书、农药注册证明、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证明、自由销售证书等;
资信证明
如:审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保险公司声明等;
商标、专利或其它知识产权注册、续展、转让文件
与贸易相关的单证
如:价格单、发票、箱单,船公司证明等;
与商务签证相关的文件
如:派遣函、营业执照等;
其它需要出具的商事证明情况
国际商事证明的作用
使我国的出口货物在进口国海关顺利通关;
使我国的出口货物按信用证要求顺利结汇;
使我国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拥有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在境外受到保护;
为在境外设定办理机构、投标或承包工程的公司提供证明;
为我国的出口产口在进口国取得生产、销售许可提供相关证明;
为国际商事活动中的纠纷调解、仲裁或诉讼提供证明;
国际商事证明样本
国际商事证明申办流程
根据国家贸促会的相关规定,为严格规范商事证明书的管理,现我会对日常办证企业在办理外贸文件认证时应注意的事项重申如下说明:
一、企业申办证明书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完整、真实的填写《办理国际商事证明书申请表》。
1)准确填写公司的全称,中英文都要填写,要求与所盖的单位公章一致。
2)填写申办人的信息,电话传真等内容,以便我们审核文件时确认相关信息和及时补充申请资料。
3)填写需要认证的文件名称,即文书、单证的题目、标题等。
4)文件份数,对于相同、相似和不同的多份文件,不能按一份来认证。只能”一事一证”,不能”一事多证”
5)列明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名称
6)申请表上的印章可以是公章或声明上需要认证的文件印章
2、须认证的文件一式两份。
3、文件上的中英文名称不一致或公司名称的英文表述与中文不一致时,以《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上的英文名称为准。
二、不同认证文件的相关要求
1)委托书、授权书必须加盖公章方可认证
2)盖签字章的文件必须同时认证印章及签字。企业签字人,必须来我部确认签字的真实性。签字只能确认中文名字,英文名字不予认证。
但以下情况除外:
外资法人代表:必须提供护照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外国职员:必须提供护照复印件和公司在职证明原件。
3)自由销售证明书的认证
(1)法检产品:提供国家质检部门或其指定的检验机构的检验证明;
(2)非法检产品:提供国家专门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
(3)无需主管部门审批的产品须提供海关加盖验讫章的报关单复印件作为佐证。
认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相关文件,必须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自由销售证明书的复印件;
认证农药类的文件必须提供农业部药检所出具自由销售证明书的复印件;
4)检测报告、产品分析证明、成分证明、无毒无放射证明的认证
非法检产品:提交营业执照、主管部门出具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复印件;
法定检验的商品:须提供有商检机构或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并出具的检验证明;
5)商标注册证明:企业商标到国外注册,可以直接认证文件印章属实;个人商标到国外注册,不送使馆认证的,我们可以直接认证,如要送使馆认证的,必须要公证处的公证书才有效。
6)认证机构出的文件
境内机构出的文件:须提供认证认可监督机构或认监委颁发的许可证
境外机构出的文件:
(1)直接认证,德国莱茵公司出具的CE证书和TUV证书,我会可直接认证该类证书的影印件,申请人须提供原件予我会审核。
(2)间接认证:其他国外机构出具的文书,申请人出具加盖公章的声明,说明企业获证渠道及有关情况、认证目的、并担保文件正本的真实性、影印件与原件一致 等,将国外证书的影印件作为附件,采用声明加附件的形式来间接认证国外证书。但是因外交部不认可这种形式,所以境外的文件不能送使馆认证。
7)格式函文件:
必须机打,内容有提及有附件,须连同附件一起认证,否则视为不完整文件,附件内容与主件必须相关,连贯一体的;
8)船证、提单、运费发票、保险单认证:
(1)提交企业已年审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提交企业已年审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出具文件的公司”保证函”。
(4)船运公司/保险公司可到贸促会备案,填写船运公司/保险公司备案登记表(船运公司保险公司注册登记表(表五))及提供最新年审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9)认证影印件与原件相符,必须出示原件,提供两份复印件,我们对复印件认证。
10)外文译本与中文译本一致的认证,译本原则上要求由专业翻译公司或专业翻译人员翻译,专业公司是指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从事专业外文翻译的公司,提交有 效的营业执照加盖翻译公司的印章;外文译本由申请企业自行提供的,翻译人员应具有外语翻译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译本需由该人员签字后加盖企业印章。
11)发票的认证,为了与产地证上发票号码一致,发票号码中间尽量不要留空,前后不要带点,发票上必须注明日期,号码,单价 总金额。并提供相关的报关单做为佐证资料。
12) 认证报关单复印件,须提供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原件。
13)、企业申办“派遣函认证”需提供的资料:
1、委托书:
2、 “办理国际商事证明书申请表”
3、 当年年审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
4、对外贸易经营权批准文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5、外方邀请函;
6、派出人员在职证明;并由法人代表前来签署相关文件、加盖公章。
7、派出人员护照原件(护照必须在有效期内);
14)境外公司的文件认证
香港地区的文件认证,文件必须通过香港总商会认证。提供商业登记证,填写申请表,贸促会对香港总商会的印章进行确认。
其他地区或国家的文件暂不能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