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在中国贸促会9月的例行发布会上,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发布了《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14)》。这是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自今年决定开展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系列研究项目后的首次报告,也是国内第一次针对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即通常意义上的中国涉外仲裁)的发展所做的年度总结,具有开创性的意义。
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于健龙在发布会上介绍说,我国的国际商事仲裁始于1956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设立,迄今已走过了近一个甲子的春秋。今年恰值我国《仲裁法》实施二十周年,在这二十年里,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对外贸易投资的迅猛增长,我国的仲裁事业蓬勃发展,我国的国际商事仲裁也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当前,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正面临着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国际市场竞争的巨大挑战。仲裁年度报告具有三大亮点:一是首次对全国受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的数据进行深入、系统的分析,通过对全国总体数据并结合具有较强代表性的五家仲裁委员会的具体数据进行研究,总结出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的总体特点,不少数据为首次披露;二是首次对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作细致入微的样本分析,以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实践方面最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为样本,从详尽的案件管理数据及其仲裁规则与实践发展的特色与经验等一手研究素材入手,观察与剖析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的实践、从而反映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实践的最新趋势,许多数据亦为首次披露;三是报告对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协助与监督情况的研究由主管全国涉外仲裁司法审查与监督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的法官牵头完成,具有权威性。
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在解决国际商事争议方面具有重要地位,作用和优势日益凸显,但是也应该看到,国际上主要商事仲裁机构之间的竞争十分激烈,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和国际相比仍有差距。据报告的数据显示,我国商事仲裁机构的国际化程度在不断加快。
于健龙举例说,由于美国的审理方式和大陆法系下的审理方式完全不同,之前很多涉案的美国当事人并不愿意在中国的仲裁机构解决问题。但是近几年,这一情况出现了改变。贸仲委在这方面进行了很多的尝试,在相关案件中指定的仲裁员大多有在英美国家的法律教育背景,完全按照美国人习惯的方式来审理案件,很多案例得到了当事人、包括美国籍仲裁员的认可,表示在案件审理当中是完全国际化的审理方式。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也将让更多的仲裁员和当事人体会到国际化的审理方式。
于健龙在发布会现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我国正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过渡,“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也给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创造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机遇。“一带一路”战略涉及到的70个国家大部分都是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当中,仲裁机构比较发达的国家不是很多,因此也给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带来发展机遇。我国仲裁机构将大力扩展涉及到“一带一路”国家的案件,扩大案源,同时也帮助相关国家提高其仲裁制度的建设和审理案件的水平,提高自身的公信力,从而不断提高中国仲裁机构在国际上的地位。
大力发展国际商事仲裁,有利于公正快捷地解决国际经贸纠纷,维护公平有序的经贸秩序,创设互利共赢的贸易投资环境,为建设贸易强国服务。